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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教科字[2003] 37 号

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展评比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各市直中小学:

为使研究性学习课程在我市深入持久开展,促进教师对此课程的认识,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03年10月开展全市面上中小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多媒体展示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省条件

1、 研究性课题的内容不限,但须为学生自主研究的成果。

2、 所制作的多媒体课件须能较全面地展示学生对某一课题研究的过程及结果,每课件展示时间不超过20分钟。

3、 凡参评的多媒体课件须制成光盘。

4、 每课件须填报“全省中小学研究性学习成果多媒体展示申报·评审表”(见附表)。并附有学生研究的原始记录复印件。

二、评审办法

1、 每县(市、区)参评课件限报五项,每所市直学校限报二项。

2、 各单位参评的多媒体课件须按省教科院通知(湘教科基通[2003]36号)交纳评审费,标准为每课件50元。

3、 2003年10月1日前,由各县(市、区)教研室统一报送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廖小平老师。

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0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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