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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2007年普通高中化学课程设置设想
一、化学课程设置的原则
1、普通高中化学科目共分八个模块,其中必修模块为2个,选修模块为6个,必修模块即化学I和化学II,为全体学生共同学习用,是学生掌握最基本的化学素养的需要,为学习其他化学课程打下基础。
2、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模块的修习有先后要求,并针对学生的专业发展需求有不同的选择。化学I和化学II为递进关系,必须先学化学I再学化学II,6个选修模块为并列关系,学完必修后可任选选修模块学习。
3、选修课程包含选修一和选修二两部分,选修一为国家课程,选修二为学校课程,为学生提供了可选择的课程资源。
4、化学科必修满6个学分,共108学时,即在学习化学I和化学II的基础上,还需加修一个模块,一般来说,文科选《化学与生活》或《化学与社会》,理科选《化学反应原理》或《物质结构与性质》。建议有理工学生类方面发展的学生可修至8学分,向化学及相关专业发展的学生可修至12学分。
5、每学年共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
二、各科目模块的说明
A、必修课程
通过学习化学I和化学II,认识常见的化学物质,学习重要的化学概念,形成基本的化学观念和科学探究的能力,认识化学对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及影响,进一步提高科学素养。
B、选修课程
《化学与生活》:了解日常生活中常见物质的性质,探讨生活中常见化学现象,体会化学对提高生活质量和保护环境的积极作用,形成合理使用化学品的意识,以及运用化学知识解决有关问题的能力。
《化学与技术》:了解化学在资源利用、材料制造、工农业生产中的具体应用,在更广阔的视野下,认识化学与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
《物质结构与性质》:了解人类探索物质结构的重要意义和基本方法,研究物质构成的奥秘,认识物质结构与性质之间的关系,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化学反应原理》:学习化学反应的基本原理,认识化学反应中能量转化的基本规律,了解化学反应原理在生产、生活和科学研究中的应用。
《有机化学基础》:探讨有机化合物的组成、结构、性质及应用,学习有机化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了解有机化学对现代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贡献。
《实验化学》:经历实验探究活动,掌握基本的化学实验技能和方法,进一步体验实验探究的基本过程,认识实验在化学科学研究和化学学习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化学实验能力。
三、课程方案的形成
课程方案要体现多样化、选择性的课程结构,体现尊重学生的差异性,注重学生的发展。必须符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有关文件要求。
根据外地经验,化学科一般在高一阶段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高二第一学期完成选修一个模块的学习,从而完成化学基本学分,高二第二学期理科类学生学习其他模块,为高考服务,高三进行其他模块的学习并开始总复习。
附:广东省部分中学化学科课程开设情况
上学期 下学期 学分
内容 课时 内容 课时
高一 化学I 3 化学II 3 4
高二 选修1、2 3~4 选修3、4 4
高三 选修5、6 4 总复习
广东省90%以上的学校采用一个学期开设一个模块(学期开课形式),只有少数学校采用半个学期开一个模块(学段开课形式)。
为了充分体现新课程的理念,建议有条件的学校尽可能提供更多的选修模块,让学生自主选修。建议文科方向的学生选1个选修模块,理科方向的学生选3个选修模块,化学及相关专业方向的学生选修6个选修模块。
郴州市教科院化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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