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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实施细则

2002710修订,2002820公布)
一、总则
1.本细则是依据中国计算机学会2002年6月颁布的《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条例》,根据中国科协、教育部、省科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在总结湖南省实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的经验基础上制定的。并报送湖南省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管理委员会批准。

2.湖南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以下简称HNOI)的目的是通过竞赛活动有助于推动计算机知识的普及教育,有助于开发青少年的智力,给学有余力的中学生创造机会,发现和培养优秀后备人才,为选拔参加国家(NOI)和国际(IOI)奥赛队员打下基础。

3.HNOI的举办是在省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管理委员会领导,省计算机学会的支持下,由湖南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4.HNOI竞赛内容属于计算机基础知识和使用计算机解题竞赛,是智力与掌握计算机知识与能力的竞赛,涉及有关计算机的基础知识、软件知识以及应用基本知识,规划程序框图、编写程序和上机调试的基本能力,以及书写文档资料的能力。

5.HNOI竞赛形式分为:组织参加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OIp(包括初赛(笔试)和复赛(上机))以及NOI组队选拔赛。

二、组织机构
1.设立HNOI组织委员会,统一筹划竞赛的各项筹备工作、竞赛技术工作、仲裁和组织安排等。组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委员若干名。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评审委员会。

2.办公室负责竞赛条件和竞赛会务、考务安排、保密、筹措经费、组织联络、处理日常工作等。由秘书长兼任主任,保密员一人。评审委员会负责命题、试题的解释与测试数据、测试、评卷和确定成绩、推荐组队选手等工作。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委员若干名。

3.在各地市(州)设地区特派员一名,保密员一名。负责在本地区组织实施HNOI,具体包括宣传、组织报名、考点(笔试)考务等工作。

4.如有承办和协办HNOI的年份,根据当年情况,在竞赛组织委员会的基础上,可以成立XXXX年HNOI组织委员会。

三、竞赛办法
1.HNOI以学校为参赛单位组队,根据我省情况,按国家联赛提高组水平,采用全国统一命题、统一竞赛时间,统一评分标准。组队赛自行命题、组织竞赛。

2.HNOI初赛根据各地市(州)报名情况,分别在有关地区设置考点。没有设置考点的选手,组委会将指定到就近考点参加竞赛。一般在每年10月中一个星期六下午进行初赛,赛前将初赛试卷送至考点,由地区保密员查收,组委会将派巡视员监督整个考试过程。考试前2小时由巡视员、地区特派员、地区保密员在考场拆、分试卷,考试前10分钟发至主监考老师,按时实施考试。考试结束后,由巡视员、地区特派员、地区保密员在考点立即密封试卷,并由巡视员将试卷带回。

3.评审委员会将在初赛结束10天内,组织笔试试卷评阅、复查试卷和统计成绩。

4.HNOI复赛一般在每年11月中的一个星期六举行。复赛试卷由保密员保管,考试前10分钟由主监考老师在考场拆封试卷,考试结束后,当天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卷。

5.复赛参加选手人选由三方面组成。由从参加初赛选手中,组委会划定一个分数线,选拔5-7%的选手,再根据各地报名实际参加人数的3%的选手和上年度获一、二等奖学校奖励指标的选手参加。地点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6.组队选拔赛在下一年度7月份举行。参加组队选拔赛的选手必须是省赛复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同时要满足NOI的年龄要求,由组委会确定具体参赛名单(组委会视每年的获奖情况,可调整个别女选手参加组队选拔赛)。组队选拔赛参加总人数一般控制在120人内,由组委会命题、测试和评分。

四、报名
1.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参加者必须是在校学生。

2.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师范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学生,可以参加HNOI初赛和复赛,但不能参加组队选拔赛。

3.报名时每人须交纳参赛费。具体事宜见每年的报名通知。

五、评奖与选拔
1.对于参加HNOI复赛的选手确定、一、二、三等奖的名额,见《HNOI奖项设置规定》。

2.对于组织开展竞赛活动的学校,根据参赛人数和选手获一、二等奖的情况,将评选优秀学校,由国家或省颁发优秀学校奖牌。

3.对于获奖选手的辅导教师,将由国家或省对其颁发辅导证书和园丁奖证书。

4.对于参加组队选拔赛的选手,按组队选拔赛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详见“NOI湖南省组队选拔赛规程”),根据每年国家规定的名额,推荐4-5名选手参加NOI。

5.获奖选手享受国家保送、加分等政策事宜,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办理。

六、其他
1.竞赛活动其经费接受上级部门拨款、资助等。

2.凡是具备条件的全省各地、各单位均可向湖南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组织委员会申请承办省赛的复赛或省组队选拔赛。具备条件为:明确具体单位和负责人,并得到有关上级部门的认可与支持,可以筹措支持竞赛的经费,提供技术保障(机房、机器、维修)和协助组考人员,可以保证安排选手食宿、按时疏散,解决返程车、船、机票等。

3.必须在当年赛事四个月前提交申请承办报告。收到申请报告后,组委会将派员考察和商谈并签约。确认后的承办单位,可单独组队参加复赛(不超过3人)或组队选拔赛(不超过5人)和具有竞赛冠名权。

4.为了规范HNOI,同时制订《湖南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设置规定》、《湖南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地区特派员工作职责》、《湖南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巡视员工作职责》、《湖南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监考员守则》、《湖南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考试纪律》和《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湖南省组队选拔赛规程》。

    本细则和其他各项规定,解释权属于湖南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组织委员会。每年竞赛前可根据本细则和竞赛规程发布当年具体方案。当国际、国内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规则和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时,将及时修订本细则和相关规定。

??? 本细则和其他各项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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