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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设置规定

?根据湖南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实施细则和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实施要点,湖南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设置具体规定如下:

一、复赛选手
    1.按初赛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选取5-7%的选手参加复赛。
    2.根据各地市报名人数,除去(1)的人数,选取3%的选手参加复赛。
    3.上年度获一等奖的学校(每人次),增加0.5名复赛选手,二等奖的学校(每人次),增加0.3名选手参加复赛(低限取整)。
    4.对于承办省赛复赛的单位,可以单独组队,队员(参加过初赛)不超过3人。

二、一等奖
    对于参加省赛复赛的选手,按复赛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国家给定的推荐比例上报国家组委会,由国家评定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分数线,符合国家给定一等奖人数,评出一等奖)。对于同成绩者参考初赛成绩,再相同者高年级者排名在前,由国家颁发一等奖证书。同时颁发辅导教师证书(不重复计算)。

三、二等奖
    对于参加省赛复赛的选手,按复赛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国家给定的比例,除去一等奖选手后,同时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分数线,评出二等奖。对于同成绩者参考初赛成绩,再相同者高年级者排名在前,颁发二等奖证书。同时颁发辅导教师园丁奖证书(不重复计算)。

四、三等奖
    对于参赛选手,按复赛成绩或初赛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初赛人数的10-20%的比例,除去一、二等奖选手后,评出三等奖,由省颁发三等奖证书。其中包括对于报名参加初赛超过200人的地市以及承办竞赛的单位,奖励三等奖指标1个。

五、优秀学校奖
    1.全校参加初赛人数达40人,计10分,再此基础上每增加10人,加3分(以10为单位计算)。
    2.获一等奖计7分/每人次,二等奖计4分/每人次。
    3.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按国家给定指标评定国家优秀学校奖。再取前8-12名,由省颁发优秀学校奖。

六、参加NOI组队赛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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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等奖选手具有参加NOI省组队选拔赛资格。其他选手必须书面申请,学校同意,评审委员会批准,方可参加。承办省赛组队赛的学校可单独组队,一般不超过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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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组织委员会    
2001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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