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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监考员守则

根据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要求和湖南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实施细则,湖南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初赛监考员守则如下:

1.监考员是竞赛考试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应思想素质过硬、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和工作程序,严密、准确地组织考试,杜绝工作中的差错,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每年参加监考工作时,应熟悉并严格执行《考试纪律》,接受考点主任、巡视员的检查和监督。并由湖南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组织委员会颁发监考工作证胸卡,在监考工作时,应予佩带。

3.考试前应清理考场,按考号编排好座次;考场要单行、单座,并保持适当距离。

4.开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组织考生入场,督促考生对号入座和将非考试物品集中放在规定的存放处;并向考生宣读《考试纪律》。

5.开考前5分钟试卷拆封,分发试卷到考生,提醒考生认真检查试卷,督促考生在试卷规定位置写上姓名、考号等,并及时处理残卷、错卷、漏印卷等问题。

6.开考30分钟后清点考试人数。及时认真地进行核验考生准考证和学生证或身份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发现有违纪、作弊者,应立即制止,对违纪考生不姑息迁就,对作弊行为果断处理,并报巡考员或考点主任,杜绝一切代考、舞弊等行为。

7.考试进行中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对选手解释题意和做任何提示,

8.在考试结束前15分钟,要提醒选手,考试结束后,准时、如数收回答题纸,并认真清点、理顺,交考点保密员进行封装。不得随意延长或推迟考试时间,过时不再接受试卷。并如实认真地填写好《考点情况记录表》,对缺考、人、证不符、违纪、取消竞赛资格等或异常情况应报告考点主任。

9.在监考过程中,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考场纪律松弛、或对违纪、作弊现象不加以制止和处理者,经核实,除对当事选手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上报监考人员单位,对其提出批评,情节严重将提请党纪、政纪处理。如有违反有关规定、纪律或保密制度者,经查实,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或上报本人单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若发生重大事故,经核实,将提请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10.复赛和组队赛监考除本规定第3条外,按照本规定执行。

湖南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组织委员会    
200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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