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教基发[2004]8号
关于印发《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
现将《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提高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水平。
郴 州 市 教 育 局
二00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工作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创新教研机制,加快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大兴全员参与的教研之风,形成教研型教学,全面落实课程改革目标,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就当前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新课程教学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切实加强对课改教研工作的领导。
(一)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新课程理论为指导,以课程改革实验研究为重点,以改革课堂教学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校本教研制度,营造全员参与的教研氛围,构筑教研型学校,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提高学校的课程建设能力,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教学水平。
(二)当前我市基础教育新课程教学研究工作的主要任是:全面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湖南省教育厅对中小学教学研究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各级教研部门在课程改革中的研究、指导、服务作用,努力推进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将教学研究工作的重心下移到学校,逐步形成民主、开放、高效的教研机制;认真研究课程功能、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和课程管理,积极开发课程资源。加强课改调研工作,深入了解并及时解决学校教学中的困难和问题。抓好典型示范,不断总结,推广成功的教学经验,鼓励探索教学规律,在课改实践中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专业水平和实施新课程的素质和能力。
(三)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课改领导小组在推进课程改革的进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对教学研究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研部门和教研队伍的建设,加大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的力度,建立课改教学研究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教研人员参与课改实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构建校本教学研究制度,完善管理,落实责任,提高实效。
(四)明确建立校本教研制度意义。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是指以学校自身条件为基础,以学校校长、教师为主力军,针对学校现实存在的问题而开展的有计划的教学研究活动。在基础教育领域推行这一制度,是当前创新教研体制,深化课程改革的需要,也是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需要。开展校本教学研究的重点是以教师为研究主体,研究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总结和提升教学经验,形成人人参与、生动活泼的学校教学研究工作的新局面。
(五)建立理论业务学习制度。在中小学建立以校为本的课改培训、实验和教研三结合制度,突出课改过程培训,实现以研促培,以研促改。各中小学每周必须安排不少于半天的时间,用于教师的课改理论业务学习或教学研讨,并将组织学习与个人自学有机结合起来,教师要增强研究意识,养成理论学习和实践反思的习惯,不断提高研究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课程开发和建设能力。
(六)建立教研活动制度,充分发挥教师集体的作用。
1、各校每周组织一次学科课改集体备课活动。城区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学校以学科教研组和年级备课组为单位,集体讨论备课。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可由地理位置相对集中的几所学校联合成“片组”,分学科进行集体备课。集体备课要求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集中集体智慧,博采众人之长,攻破教学难关。
2、乡镇以上中小学每月组织一次以上课改教学研讨示范活动。实验年级各学科要在集体备课基础上,先上实验课,同学科教师观摩讨论,鼓励实验教师互相听课,取长补短,各校骨干实验教师每月至少推出一堂全校性的观摩课或示范课,还应组织不同形式的课改开放日活动。
3、乡镇以上中小学每期组织一次新课程教学比武,一次优秀课案或课件、论文评比,一次课改经验交流会或课改成果展示活动。实验教师至少每周或每月展示一堂课改汇报课;每期撰写一篇学科课改论文;每人参加一项学科课改实验研究。
4、学校要充分发挥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的牵引和纽带作用,营造严谨、务实、民主、宽松的教研氛围,从根本上改变过去教师教学研究各自为战和孤立无助的状态,有效开展教师间的交流与合作研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各个层面的教研活动,做到互相学习,共同切磋,分享经验,提高教学研究水平。
(七)建立课题研究管理制度。课题研究是支撑以校为本教研制度的重要方面。课题研究实行国家、省、市、县四级管理制度,市、县两级教研部门每年都要提供一些重点课题目录供各校参考选用。各学校针对课程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确定课题。要研究切实可行的校本研究的课程管理办法,关注课题研究过程的实效。努力做到校校有课题,人人都参与,经常有活动,年年出成果,形成浓厚的教育科研氛围,促进课程改革和学校教学研究的深入开展。
(八)建立课改专业引领制度。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要积极主动地争取课改专家和市、县两级教研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专业研究人员的参与是校本研究不可或缺的因素,各校要定期邀请专业研究人员到学校指导、参与教研教改工作,以提高校本研究水平,避免校本研究囿于同水平反复。学科教研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通过学术专题报告、理论学习辅导讲座、课题论证、教学专业咨询等方式,参与、指导校本教研活动,努力发挥专业引领作用,为学校和教师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教研员应尊重教师的劳动,努力与教师建立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虚心向教师学习,在课程改革实践中不断提高和完善自己 。
(九)校本教研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要带头加强教育理论和新课程改革理论的学习,确立科研兴校的办学理念;要组织建立教学研究的导向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要整合学校教学研究室、教导(教务)处、学科教研组和备课组等力量,建立发展的、开放的学校教研网络,带动全体教师全员参与教研教改;尊重和保护教师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教研经费投入,确保校本教研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教研机构和教研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教研系统研究、指导与服务职能。
(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教研机构和教研队伍的建设,保证教研部门的人员编制、经费投入,落实教研人员的教师待遇。市、县两级教研部门要配备教育理论专职教研员。有些学科也可以聘请专家和有丰富教研经验的一线教师为兼职教研员,建设一支学科门类齐全充满活力的专兼职结合的教研队伍。要充分发挥教研员在课程改革中的作用,保证教研员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教学研究工作;要关心教研员的培训提高工作,建立教研成果奖励制度。
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县、校三级教研网络。城区小学及乡镇以上中学均应设立教学研究室,农村小学以学区为单位,在乡镇中心完小设立中心教研组,具体负责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的组织管理工作。
(十一)市县各级教研机构要充分发挥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的职能。
教研机构工作具有先导性,要担负起研究、指导与服务的责任。教研员要率先学习,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思想和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和教学研究能力。当前各级教研机构与教研人员要紧紧围绕课程改革这一中心工作开展研究,培训实验教师,指导课堂教学,深入教学实际,研究课改新情况新问题,发现典型,推介经验,努力提高教学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市、县两级教研部门要认真指导与帮助所属工作范围的学校搞好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积极指导、督促和参与学校校本教学研究。努力探索校本研究工作的管理、评价办法,建立校本研究工作的管理、评价制度,定期对各校校本教研工作(含校本教研制度的建设、课堂教学、教学质量等)进行检查、评估。教研员要用三分之一的工作时间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新课程改革的实施情况,发现和帮助教师解决在教学与研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和教师一起总结教学经验,组织进行交流。市教科所要努力办好《郴州教研》,不断提高办刊质量和水平,为推进全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开展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工作服务。
(十二)充分发挥课程改革样榜学校和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实验示范作用。在新课程改革实施过程中,各县(市、区)都要推出一批课改样榜学校。这些样榜学校和省里已挂牌的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实验学校,都是新课程改革和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的重要实验基地,课改样榜校和教学研究实验学校要脚踏实地、创造性地开展教学研究,当好各地课改和教学研究的排头兵,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
郴州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 0 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