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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教基发[2007]25号
关于2008年全市普通中学毕业会考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改革的意见》(湘教基字[2001] 1号)和《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05]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8年全市普通高中、普通初中毕业会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考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一)会考科目及时间
年级 |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高三年级 |
1月12日(星期六) |
英语:8:00-9:30
数学:10:00-12:00 |
语文15:00-17:00 |
高中二年级 |
6月22日(星期日) |
政治:8:30-10:00
化学:10:30-12:00 |
物理:14:30-16:00
生物:16:30-18:00 |
年 级 |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九年级 |
6月18日(星期三) |
物理:8:30-10:00
历史:10:30-12:00 |
语文:15:00-17:00 |
6月19日(星期四) |
思想品德:8:30-10:00
化学:10:30-12:00 |
数学:15:00-17:00 |
6月20日(星期五) |
外语: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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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 |
6月20日(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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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14:30-16:00
生物:16:30-18:00 |
(二)考查科目及时间
年 级 |
科 目 |
时 间 |
备 注 |
高中二年级 |
理化生实验操作
劳技操作 |
6月下旬 |
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确定 |
高中三年级 |
劳技操作(总评) |
3月下旬 |
(三)考核科目及时间
年 级 |
科 目 |
时 间 |
备 注 |
高二年级 |
思想品德、体育 |
第二学年末 |
具体时间由各学校确定 |
高三年级 |
思想品德
(总评)
体育 |
3月下旬 |
二、毕业会考的命题、制卷、阅卷、登分、补考
(一)命题、制卷
高中、初中毕业会考由我局统一命题、制卷;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劳技操作考查由我局分类命制样卷,学校负责印制考查试卷。
高中毕业会考补考由各高中学校统一命题、制卷。补考由学校组织,每届学生在校期间会考不及格科目只准参加一次补考;未参加会考的学生和肄业年级的学生不准参加毕业年级的补考。
高中考查科目不单独举行补考。考查科目不合格,可当场再抽取试题补考一次;如仍不合格,不再补考。
高中德育考核不合格者,毕业一年后由所在单位、居委会或行政村考查并出示思想品德评价证明材料,学校调查属实后,可认定合格。体育考核学年不合格者,每学年可补考一次;学段评定不合格者,不予补考。
高中会考补考时间安排: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3月21日
(星期五) |
语文:8:00—10:00
化学:10:30—12:00 |
地理:14:30—16:00
物理:16:30—18:00 |
3月22日
(星期六) |
数学:8:00—10:00
历史:10:30—12:00 |
生物:14:30—16:00
政治:16:30—18:00 |
3月23日
(星期日) |
外语:8:00—9:30 |
信息技术 |
初中毕业会考补考命题、制卷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补考安排在7—8月份进行,具体日期,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
(二)试卷结构及分值
高中、初中毕业会考各考试科目(信息技术考试除外)主、客观试题相加后满分为100分。试题难度结构为7:1.5:1.5,即70%的基础题,15%的稍难题,15%的较难题。试卷作答时,考生需按要求填涂相应学科答题卡;客观卷采用机器评分,主观题采取网上评卷方式评分。
高、初中英语、初中语文会考由笔试和听力两部分组成,同堂考试,合计满分100分。听力考试采用录音机或智能广播系统播放磁带的方式进行;听力部分为试题第一大题,分值高、初中英语均为20分,初中语文为9分。
高中思想政治科目为闭卷考试。初中思想品德科目仍实行开卷考试,携带资料不受限制,但不准交头接耳,不准传递、交换资料,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案。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高中思想政治成绩记入会考总分,初中思想品德成绩记入升学成绩。
为使各地做好备考工作,我局制定了高中、初中各科会考指导丛书,对考试范围、考试目标、试卷结构等方面作了具体说明。
(三)阅卷、合分、登分
高中毕业会考由我局统一组织网上阅卷。
高中毕业会考补考由学校按统一的时间组织阅卷、合分、登分、上报成绩,市、县(市、区)教育局采取巡视、督查、随机抽样等方式进行管理。
初中毕业会考实行网上阅卷,我局制定网上统一阅卷时间,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阅卷。
初中毕业会考补考阅卷、合分、登分,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安排。
阅卷教师要由相应学科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专业水平较高的专任教师和教研员担任。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普通中学毕业会考考务细则》的要求做好阅卷教师的选聘工作。各地在阅卷时,一定要严格把握评分标准,严格执行评卷纪律,确保评卷工作质量。对在阅卷中工作马虎、误差率高的阅卷教师,除给予批评教育和必要的经济处罚外,两年内不得参加中学毕业会考阅卷。
四、会考成绩呈现形式
高中各学科成绩以分值呈现。初中各科会考成绩按等级呈现。
五、报名与组考
(一)会考报名对象
普通高中在籍学生;义务教育九年级、八年级在籍学生。
休学期未满一年的学生,不得提前复学参加会考。
(二)补考报名对象
高中:1、毕业年级在籍学生会考有不及格科目的;
2、2006年(即2003级)、2007年(即2004级)高中结业生(只参加不及格科目考试)。
初中:学业考试各科总成绩未达到合格以上者,不合格科目均应参加补考。
(三)报名方式及收费
在校学生以学籍所在学校为单位凭学生学籍册办理报名手续,其它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名,高中会考严禁学校接收非本校学籍的学生报名。各县(市、区)教育局与学校要严格审查报名资格,澄清学籍异动情况底子,并报我局基教科备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违规收费。
(四)组考工作
高、初中毕业会考组考办法严格按《湖南省中学毕业会考考务工作细则》执行。①高、初中毕业会考考点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设置,报我局备案;少于200名考生的学校不得单独设置考点。②初中补考考点由县(市、区)教育局安排。高中补考由学校组考,参加高中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考试的考生,到学籍所在学校考试,单独编排考室,每个考室设3名监考人员,市、县(市、区)教育局采取巡视、督查等方式进行管理。③高中会考驻点巡视员由我局派遣干部担任;初中会考驻点巡视员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干部担任。④考查科目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分校实施,主考人员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⑤高中思想品德、体育考核由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六、颁证标准
颁发高中毕业证书,必须同时达到以下标准:①课程计划规定的10门文化课均考试及格(含补考及格),即单科成绩达60分以上;②考查科目合格;③思想品德、体育考核合格。
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必须同时达到以下标准:①学业考试各学科总成绩达到合格以上(含补考合格);②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按照《郴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郴教通[2006]26号)文件要求评价)。
普通高中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的标准为:两年内(不含本届)原会考及格科目成绩有效,原不及格科目经补考后,达到及格以上分数;两年后,应视为社会青年,按同等学历对待。
高、初中毕业证书由我局统一印制,均需加盖“郴州市教育局普通高(初)中毕业证书专用章”钢印后方可生效。
郴 州 市 教 育 局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普通中学 会考 通知 郴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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