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教学会字[2006]4号
2006年湖南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郴州赛区竞赛
通 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高级中学:
根据湖南省高中学生竞赛委员会下发的“湖南省2006年高中学生化学竞赛通知”的精神,我市将组织学生参加2006年全国高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凡在校2007届高三毕业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各县(市、区)中学组织报名后,由县(市、区)教研室统一造册,于2005年7月10日前上报市高中学生竞赛委员会。
2、初赛:全省统一在2006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进行,各县(市、区)在省示范性高中设考点一个,统一组考(市一中单独设考点,厂矿子校学生在所辖地设的考点参赛),由县(市、区)化学教研员负责安排组织。
3、评卷:各县市区化学教研员组织省示范性高中化学教师评卷,8月23日前各县市区把其前20%名次的学生成绩和试卷送市高中学生竞赛委员会复评。
4、复赛:各县市区按参加初赛学生人数的60∶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复赛的学生名单(复赛学生及指导老师名单于8月30日前报市高中学生竞赛委员会)。9月10日9:00-12:00(全国统一时间)在湖南师大化学化工学院进行复赛,学生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于9月9日到湖南师大化学系报到。复赛试卷由省化学竞赛委员会组织评卷。
5、奖励:参加复赛获奖的学生,由中国化学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指导教师获“指导老师奖”证书;同时,省化学竞赛委员会将对参加复赛的学生设立省级奖,获奖名单报省教育厅审定备案。初赛获奖学生由郴州市奥林匹克竞赛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并对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颁发“指导老师奖”证书。
6、经费:竞赛经费由学生报名费开支。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服函[2006]16号文件精神,对报名参赛学生每人收报名费9元。
7、纪律:竞赛全过程要保证做到严肃、认真,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竞赛规程办事,切实维护竞赛的声誉。
请各县(市、区)将此通知及时转发所辖高级中学
郴州市奥林匹克委员会
2006年5月9日
________县(市、区)参加2006年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成绩登记表
_______________学校
附注:关于“2006年湖南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郴州赛区竞赛通知”的不明之处,请向市教科院李中日老师询问,咨询电话:2259676(办) 13975558588 Eai1:czedulzr@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