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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教科字[2007] 61

 

关于2008届高三教学质量监测工作的

 

各县(市、区)教研室、各高级中学:

根据市教科院高三工作的安排,结合2008届部分高三主管校长座谈会的建议,以利于调整学生应试心理周期。对2008届高三的四次教学质量监测作如下安排,现将有关高三质量监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第一次教学质量监测(200710月20~21日)

          1020

         1021

上午

830~1000

1030~1200

物理/政治

生物/地理

上午

800~1000

1030~1200

数学

化学/历史

下午

300~530

语文

下午

300~500

英语

第二次教学质量监测(200817~8日)

          17

         18

上午

900~1130

语文

上午

900~1130

文综/理综

下午

300~500

数学

下午

300~500

英语

第三次教学质量监测(200837~8日)

          37

         38

上午

900~1130

语文

上午

900~1130

文综/理综

下午

300~500

数学

下午

300~500

英语

第四次教学质量监测(200847~8日)

          47

         48

上午

900~1130

语文

上午

900~1130

文综/理综

下午

300~500

数学

下午

300~500

英语

说明:如因特殊情况,质量监测时间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二、组考要求:

1、各县(市、区)教研室、各高级中学一定要按《郴州市高三教学质量监测细则》(详见郴州教科网http://wwwhnczeducom)实施。

2、各县(市、区)教研室、市一中在每次教学质量监测前20天上报参考人数,前7天上报组考方案,考后3天内上报成绩(格式见附件)。

3、领卷时间:在每次质量监测前2天。

三、阅卷与分析:

高三教学质量监测阅卷只实行一次网上阅卷,网上阅卷由市教科院统一组织,在指定的阅卷点阅卷。其他三次教学质量监测为纸质阅卷,由各县(市、区)统一组织,阅卷后统一由县(市、区)教研室上报成绩和考试分析报告。

四、收费:2008届高三教学质量监测试卷费已列入收费文件(郴价费[2007]78号),每生每期15元(《高考模拟卷》),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

五、工作联系:

上报参考人数,请与李中日所长联系。电话:2850803(办)

上报成绩,请与侯春国老师联系。电话:2850830(办)

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0794


附:高三教学质量监测成绩上报要求:

郴州市高三教学质量监测成绩上报要求

1、以县(市、区)为单位上报成绩。

2、成绩一律以.XLS(电子表格)文件形式上报,

3、文件各列字段名及顺序如下:

说明:(1)文 理:文科为“文”,理科为“理”

2)应往届:应届填“应”,往届填“往”

3)县(市、区)填全称:如“桂阳县”

4、成绩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EMAILczsjks@hnczedu.com

联系人:侯春国 28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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