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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教科字[2007]38号

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
中小学优秀外语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所)及市直学校:
为了发现、培养和表彰在中小学外语教学和教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外语教师和教研人员,交流基础教育外语教学改革的经验,激发广大中小学外语教育工作者开展教学改革的热情,促进外语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全面提升我国中小学外语教学水平,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中小学优秀外语教师评选活动”。活动具体办法详见关于
举办“第三届全国中小学优秀外语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市中小学外语教师参加本次活动。请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依据全国通知精神,推荐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各一人,于2007年5月30日以前将推荐表(附件2)报来我院外语室,逾期不予受理(全部电子文稿打包,以“___县(市、区、校)材料”为文件夹名打包压缩发至lwj3229@163.com)。
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07年5月8日
中 国 教 育 学 会 外 语 教 学 专 业 委 员 会
National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 Research Association, China Education Society
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中小学
优秀外语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研室、教科院(所)、教育学院、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
为了发现、培养和表彰在中小学外语教学和教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外语教师和教研人员,交流基础教育外语教学改革的经验,激发广大中小学外语教育工作者开展教学改革的热情,促进外语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全面提升我国中小学外语教学水平,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中小学优秀外语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国范围内的基础教育单位,包括不同类型的中小学校(普通学校、重点学校、外国语学校、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等)以及不同区域(城市、县镇、农村)的学校的专职外语教师和专职外语教研员。
二、参评条件
1、从事外语教学或教研工作5年以上(含5年,截至2007年7月1日)。
2、外语专业基础扎实,中学教师、教研员学历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小学教师、教研员学历为大学专科以上。对中学高级教师的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3、热爱外语教育事业,在中小学外语教学和教研工作中有改革、创新和奉献精神,深受学生的爱戴和同行的好评,受到有关部门的嘉奖。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4号北区4号楼5层 邮编:100088
电话:010-62389388
62381700 传真:010-62363656
Email:nfltra@sohu.com 网址:www.eltchina.org
4、教学、教研思想端正,教学方法得当,外语教学、教研成绩突出,在本地区外语教学改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5、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和参与教学改革实验,2003年以来在省级及省级以上正式报刊、出版机构发表出版过教学论文或专著,或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著述。教研员至少应有两篇论文发表。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由我会理事会组织实施,成立由正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组成的评选领导小组,负责有关评选工作。
2、本次活动将评出优秀教师500名,各地申报人数中教研员人数不超过20%。评选名额原则上依据人口数量按比例分配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地根据参评条件,由县区级教研部门推荐,地市级教研部门初评,省级组织单位复评,通过差额评选自下而上择优选拔推荐,我会负责终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3、2007年7月10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选拔推荐工作,由省级组织单位统一将推荐表(见附件2)报我会秘书处办公室,推荐表一律用A4复印纸打印,一式三份,同时报送推荐表电子稿一份至nfltra@163.com。逾期视为弃权。
4、2007年8月评选领导小组将对各地上报材料进行评估和审查,将评定结果在本学会网站(网址www.eltchina.org)上公示两周并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我会将向评出的优秀教师颁发证书,并在相关报刊、杂志和互联网上进行宣传。
四、注意事项
1、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充分发挥评选过程的社会效益,交流和宣传优秀外语教师的先进事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评选工作由各省教研机构或相关部门负责,要求成立评选组织机构,根据我会相关要求制定当地评选和推荐办法,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各地应根据本地区外语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全面考察参评外语教师的
职业道德和工作业绩,恰当分配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的参评教师比例,注意发现和鼓励办学条件艰苦学校的优秀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农村中小学教师和日、俄语等语种的外语教师。
3、要明确全国优秀外语教师的权利和责任(有关内容另行制定),建立优秀外语教师的述职和责任制度,帮助优秀教师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技能,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
附件1“第三届全国中小学优秀外语教师评选活动”名额分配表
附件2“第三届全国中小学优秀外语教师评选活动”推荐表
秘书处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4号(北区)4号楼513
邮编:100088
电话:010-62389388/62381700 传真:010-62363656
电子信箱:nfltra@163.com 网址:www.eltchina.org
联系人:徐丽斯 陈玮
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
2007年3月20日
附件1
“第三届全国中小学优秀外语教师评选活动”名额分配表
省份 |
人数 |
省份 |
人数 |
河南省 |
27 |
贵州省 |
14 |
山东省 |
27 |
福建省 |
14 |
广东省 |
26 |
山西省 |
14 |
四川省 |
26 |
重庆市 |
13 |
江苏省 |
24 |
吉林省 |
11 |
河北省 |
23 |
甘肃省 |
11 |
湖南省 |
23 |
内蒙古 |
11 |
湖北省 |
23 |
上海市 |
11 |
安徽省 |
21 |
新 疆 |
11 |
浙江省 |
17 |
北京市 |
11 |
广 西 |
16 |
天津市 |
11 |
云南省 |
16 |
海南省 |
9 |
辽宁省 |
16 |
宁 夏 |
9 |
江西省 |
16 |
青海省 |
9 |
黑龙江 |
14 |
西 藏 |
8 |
陕西省 |
14 |
兵 团 |
4 |
附件2
“第三届全国中小学优秀外语教师评选活动”推荐表 |
省(直辖市、自治区)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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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
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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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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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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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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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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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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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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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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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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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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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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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页)
(包括著作和论文)
主要成绩及所受表彰
教学和教研 |
(签字盖章) |
位意见
所在单 |
(签字盖章) |
单位意见县级教研 |
(签字盖章) |
单位意见
地市级教研 |
(签字盖章) |
单位意见
省级组织 |
(签字盖章) |
意见
专业委员会会外语教学中国教育学 |
(签字盖章) |
备 注 |
随表交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
注:“个人自述”如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此表于5月30日前报市教科院外语室,并请务必提供A4电子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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