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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教科字200737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
暨电脑美术作品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 ()、市直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切实加强美育工作,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决定举办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暨电脑美术作品比赛。根据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暨电脑美术作品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暨电脑美术作品比赛方案”组织投稿和评审。

二、本次比赛实行一稿两评,即所有作品在参加全市评选后,统一报送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暨电脑美术作品比赛组委会评选。

三、本次比赛规格高,涉及面广,表现手法多样,请各单位按文件通知要求,根据学生自愿参赛原则,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建议各单位最低参赛作品不少于50件,凡组织150人以上的学校、且作品质量较高的,经推荐,可获教育部艺教委颁发的组织奖。

四、郴州赛区组织机构:主任:邓伟元  副主任:廖建忠 廖小平  成员:侯春国 张兰萍

五、联系人:侯春国  2850830 hcg@hnczedu.com

张兰萍 13786579866

 

 

 

 

                                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07417

 

附:组织参赛方案 

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生

绘画书法作品暨电脑美术作品比赛方案方案

 

一、主办单位: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

二、郴州赛区组织单位: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三、比赛主题:故乡.生活

四、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包括早期教育)美术、电脑爱好者。按照年级分为三大组:1、小幼组(分早期幼教,小学69岁组和1012岁组);2、初中;3、高中(普通高中、职高、职专)。

五、比赛形式

绘画、书法、电脑美术、书法作品、工艺设计作品、摄影。

六、作品要求

1、内容

旨在引导少年根据自己的观察和想象,认真寻找故乡曾经的美丽、努力发现故乡今天的美丽、自由畅想故乡未来的美丽,用参赛作品表达自己对故乡、对美好生活的赞美和热爱,激发他们热爱家乡、建设家乡和热爱祖国、建设祖国的美好情怀。

2、规格

绘画作品不超过40×60厘米(四开大小),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初评作品可以以原作或照片、电子文件形式参赛,但必须清晰显示原作的质量。

书法作品软硬笔均可,作品不超过四尺对开,初赛作品可以以原作或照片、电子文件形式参赛,但必须清晰显示原作的质量。

电脑美术作品

作品形式:电脑绘画、电脑平面设计或电脑动画

制作要求:(1)参赛学生要独立进行作品的创意、设计并自己动手实现创作,指导教师可以给予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参加制作;(2)每件作品的主要作者最多不超过3名,每个作者限报1件作品;(3)必要时可附创作说明。

形式规格:电脑绘画、电脑平面设计提交作品的存放格式为JPG(电脑平面设计中网页设计为静态网页,格式为HTMHTML,电子版报刊可以用Word格式);在保证显示效果的前提下,文件(或压缩后)不大于3M。电脑动画长度为1-3分钟。文件(或压缩后)占空间小于5M 。压缩动画文件提交格式可选用ZIP压缩或ARJ压缩。

摄影作品需送5寸以上扩印片或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工艺设计作品(包括民间美术、陶艺制作、纸工及其它类型的工艺设计作品)以照片或电子文件形式参赛,立体制作需选送同一作品不同角度的照片至少三幅参赛,同时需附送作品设计制作过程的简介,如有图片最佳。

3、所有作品一律在作品背面注明姓名、学校(详细地址)、组别、联系电话。

3、参赛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出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本次比赛的部分获特别推荐奖的作品将用于装饰北京奥运会相关建设项目,凡同意作品参与此项活动的作者请在作品背后附《授权书》一份,其内容为:“我同意自己的作品《…》作为奥运相关建设项目装饰使用。”要署上作者本人的亲笔签名、监护人签名和日期。

七、评选原则

在本次比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聘请书画家、美术教育专家、电脑美术专家和优秀美术教师组成作品评选委员会负责全部作品的评选工作。

八、奖励办法

分组设立市级和国家级绘画、书法、电脑美术、电脑书法和摄影作品的一、二、三等奖,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荣誉证书。设指导教师奖、组织奖若干名。

九、比赛程序

1、参赛时随作品附报名表(向组委会索取,复印无效),并交纳参赛评审费等费用20元,有关费用及作品由各校汇总交各县(市、区)教研室,各县(市、区)教研室再汇总交组委会。

2、寄送作品时间:2007527日前报送市教科院侯春国处,经市组委会初评后,优秀作品于531日报送全国比赛组委会评选。

3、国家级作品评奖时间:20076-7月。本届比赛将在适当范围内通过现场作书画评出一等奖作品。现场作书画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4、参赛作品一律不退,未获奖者不发通知。

5、颁奖活动拟于20078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颁奖活动结束后,将于20079月至20085月期间在全国各地举办本次比赛优秀作品的巡回展出。电脑美术分赛作品拟出版获奖作品集,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市组委会:侯春国 2986268   张兰萍 13786579866

全国比赛组委会电话:苏  曼:021-51186095  13564045954

竞赛信息查询:http://www.pmit.com.cn

 

 

 

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07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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