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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科教字[2007]29号

关于新课程标准初中语文“表达与交流”教学比武活动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中学语文教研员: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课程改革精神,交流实施新课程标准的体会,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省教科院2007年中学语文教研工作计划,经请示教科院领导批示同意,决定举办郴州市初中语文“表达与交流”教学比武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活动时间:2007年5月16日—18日。
2、 活动地点:苏仙区苏仙中学综合大楼六楼多媒体电教室。
3、 活动内容:⑴.“表达与交流”教学比武课12节,⑵.专家评课,⑶.参赛教师代表1—2人简谈教学设计、上课体会。
4、 活动资料:⑴.参赛课简案及简单点评(并附参赛教师联系电话及本县、市、区中语教研员联系电话),⑵.2006年中考语文试卷分析报告。
5、 听课人员:各中学中青年骨干教师代表1人。
6、 住宿地点:飞虹宾馆。
与会人员需交会务资料费160元,只听课不食宿的交60元。往返差旅费回单位报销。
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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