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郴教科字[2005]41号

地方暨校本课程教学设计与课件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各市直学校:
为了丰富艺术教学课程资源,拓展学生的艺术视野,弘扬民族艺术文化,提高教师创编校本教材的能力,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在音乐、美术教学中的应用,配合省教科院湘教通[2005]43号通知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中小学音乐、美术学科地方暨校本课程教学设计与课件比赛,请按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普通中小学在职在岗音乐、美术教师,经县(市、区)评选推荐,参加本次竞赛评选活动。
二、参评要求
1、教学设计和课件应符合课程改革的精神,突出审美教育和音乐、美术学科特点,体现地方特色。
2、教学设计和课件要体现教师的原创性,可以自编教材,也可以利用有关地方音乐美术资源。
3、教学设计和课件必须是同一个完整的教学内容,在教学设计后面以附页形式呈现相应的教学内容。(可以是1个课时或2个课时的教学内容)
4、教学设计文本形式可以多样化,但应有教学思路一栏,教学过程应体现课程标准的基本教学理念,并具有可操作性。
5、课件力求内容丰富,制作精美,导航明确,操作简便。
6、课件的光盘封面及课件的主页应标明如下内容:课题、年级、教师姓名、选送学校。
7、课件中所有文件必须打包,保证参评时能正常运行。并请在光盘封面注明课件所采用的操作平台,如,PowerPoint,方正奥思等。
三、参评方法
1、以县(市、区)为单位报送。
2、报送名额
各县(市、区)音乐、美术各选报3~5名教师(市直学校不超过3名教师),每名教师送1个教学设计和课件。每个教案和课件交参赛费共计30元。
3、报送时间:截止至2005年10月15日。
4、参评的教学设计(附教学内容)须一式3份,与课件一并送至:郴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张兰萍老师处,联系电话:2259080.
四、评奖
1、聘请现代教育技术与音乐、美术教育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的教学设计和课件进行分学科评比,并从中选出优秀教学设计与课件送省参评。
2、本次评比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0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