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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教科字[2005]33号

关于举办2005年全市中小学音乐、美术、书法
教育论文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各市直学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2001-2010年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艺术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提高我市学校艺术教育的理论研究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05年全市中小学音乐、美术、书法教育论文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主题
本届参评论文要求着重研究音乐、美术课程改革的新理念和新方法,并紧密围绕现代教育技术环境下音乐、美术学科教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这一主题来展开。
二、评选要求
1、凡未参加过全省音乐、美术、书法教育论文评比活动的论文,均可参加评比。
2、一人只能报送一篇论文参加评审,合作撰写的论文,作者不得超过2人。
3、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引文或参考书目须注明出处。
4、每篇论文须注明作者姓名及所在市、县、单位。
5、凡送市参评论文、必须交A4纸打印稿3份,每篇交论文评审费25元。
三、评审与奖励办法
1、县市区、市直学校组织初评,然后选出音乐、美术(书法)教育论文各3~5篇送市参评(市直学校不超过3篇)。
2、由市教科所聘请专家评审,并从中选出优秀论文送省教科院参评。
四、联系方式
各县、市、区将初评选出的优秀论文连同论文评审费于2005年9月28日前统一交市教科所张兰萍老师处,电话:2966136。
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0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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