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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郴教科字[2004] 13 

关于评选2003年度教研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

  在2003年度,全市广大教研员勇于创新,不断探索,付出了艰辛的劳动,我市教研教改工作取得

了较大成绩, 尤其是在新课程实验工作实施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调动

我市广大教研员的积极性,推动我市的教育科研工作,提高教育科研水平,促进教育科研工作不断

登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研员中评选教研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县(市、区)教研室(所)教研员

二、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勇于改革、创新,遵纪守法,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学

术道德。
    2
、刻苦钻研业务,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
勇于实验,大胆创新,重

视学习与提升,善于反思与总结,专业成长明显,有成果在报刊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科研论文评选

中获奖

3、积极指导教师开展教育科研,在指导实施新课改工作中成绩突出。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指导

教师进行课题研究和成果总结,组织教师开展各种学术活动。

4积极为各级中小学和教师提供教研教改信息服务。主动为当地教育科研的发展献计献策。

5在科研管理中成绩显著,承担或参加县级以上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在本学科课题的申报

、论证、立项、检查、评审、推广等工作中积极主动,具有成效。   

6、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能圆满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
三、评选方法

1、各县(市、区)教研室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推荐名额不超过本教研室在岗人员的30%

2、填写好“郴州市2003年度教研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二份。于2004225日前报市教育科

学研究所。

 

 

 

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04219

 

郴州市2003年度教研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

面貌

 

职称

 

学科

 

学历

 

专业

 

 

县(市、区)教研室意见

   

单位(盖章)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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